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
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(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) 为了惩治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分子,维护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,特作如下决定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...
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(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) 为了惩治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分子,维护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,特作如下决定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...